評估政策
1. 讓學生了解自己在學習上的長處和短處,並根據老師及其他評估者的回饋, 訂定下一步要達成的目標及改善學習方法。
2. 讓老師診斷學生在學習上的優點和不足,一方面向學生提供有效的回饋和改善建議;另一方面檢視及修訂有關的學習目標、對學生的期望、課程設計及內容、教學策略及活動,以便能配合學生的需要和能力,從而促進學習及提高學與教的成效。
3. 讓家長了解子女在學習上的長處和短處,從而協助子女改善學習,並對子女有合理的期望。
持續評估:
為了能有效促進學生學習,並能適時檢視學生的學習成效,老師在課堂上透過提問、觀察、同儕學習及有效的回饋,鞏固學生所學,從而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及自我形象。另一方面,配合學習目標和過程,運用多元化的評估方式,例如筆試、堂課、工作紙、家課、默書、小測、進評、實習、專題報告、彙報、學習檔案、學習反思、同儕互評等,從而診斷和改善學與教的果效。
進展性評估:
在日常教學中進行,在學與教過程中,找出和診斷學生在學習上遇到的困難,進而提供有效的回饋,使學生改善他們的學習。
總結性評估:
l 每學段一次,全年三次 ( 一年級第一及第二學段不設評估)
l 一年級不設人文科及科學科評估。
l 了解孩子的學習進度,並能促進學習及提高學與教的成效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