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館開放時間
圖書館開放:
中央圖書館開放: (三樓) |
星期二及四 : 早上7:35-7:50 |
星期一至星期五: 小息一及二 |
英語圖書館開放: (地下) |
星期一及三 : 早上7:30-7:45 |
星期一至星期五: 小息一及二 |
圖書館開放特別安排
本年度圖書館服務將於2020年10月12日(星期一)起正式恢復,並同學可於當日起使用學生智能卡借閱圖書(一年級除外),至於一年級同學亦可使用兩間圖書館進行閱讀,唯暫不外借。
為避免過多人聚集及減少社交接觸,兩間圖書館均會控制進入人數,並同學進入圖書館前必須於門口進行消毒雙手。期間圖書館亦會依足學校防疫措施指引,加強清潔及消毒館內設施。
中央圖書館及英語圖書館使用守則
1. 學生到任何一間圖書館借書時必須出示學生證。
2. 每位學生最多可借6項資源 (包括中央圖書館及英語圖書館各三本圖書)
3. 借用圖書限期為14日。
4. 續借圖書限期亦為14日。
只可續借1次。 可到圖書館、英語圖書館或自行登入內聯網e-lib plus於還書日期當天或之前續借。有關網上續借方法可參閱學生《獎獎樂》。
5. 每項過期物品每日罰款港幣$0.5 (星期六、日、考試期間及學校假期不計算在內)。學生應盡快歸還物品,罰款請親自到中央圖書館或英語圖書館繳交現金,自備輔幣,不設找續。
6. 如發現找不到已到期之圖書,請盡快到圖書館通知洪慧嫻主任或蔡淑華主任。如於到期日起計30日後仍未交還圖書,則被確定為失書,並須繳付以下款項:
-該遺失圖書的價錢及行政費。
7. 學生借閱學校圖書應小心使用及保管。閱讀時,好好愛護圖書,勿塗鴉、勿撕破,勿弄污,如所借閱圖書遇到上述問題,也應第一時間通知圖書館主任。此外,更要小心保管借閱的圖書,於閱讀後準時交還,做個有責任的學生,珍惜圖書館資源。
8. 學生進入英語圖書館時或使用中央圖書館的閱讀台時,均需將鞋放在鞋架上,為免誤穿其他同學的鞋,或鞋被其他人誤取,請必須在鞋內寫上或貼上姓名貼紙,以茲識別。
- 圖書館內電腦只供學生使用已預設的閱讀網站,學生不可使用圖書館內電腦作其他用途。
- 凡使用電腦設備,若人數超過電腦數目,學生必須於指定位置排隊等候。
- 所有使用電腦設備,不得預留或以物件佔用。
- 若使用電腦設備輪候人數太多,學生每次只可使用5分鐘。
- 學生使用電腦時,若遇有機件問題,必須通知老師或圖書館管理員。
- 學生不可擅自開啟或關閉電腦。
- 流通服務
總數 | 借閱期限 | ||
書籍 | 教師參考書籍 | ||
教職員 | 10本 | 14日 | 14日 |
學生 | 6本(3中3英) | 14日 | 不能借出 |
- 借書及還書
所有書籍借出或歸還須於流通處辦理手續,利用電腦辦理借還書籍。
還書收集箱
所有未逾期之書籍均可歸還到還書收集箱,此還書收集箱設於圖書館入口處,同學可於進入圖書館後,將書籍還於圖書箱內。 - 續借
同學如須續借圖書,可續借一次。續借手續與上述借閱圖書相同。唯若有同學預約該書籍,則不能續借。 - 預約
如欲預約已借出的書籍,同學可到中央圖書館登記,待預約的書籍歸還後,將獲通知。 - 逾期及遺失
同學逾期歸還圖書,依市政局圖書館罰款方式(每日五角) ,並於同學e-class繳費戶口內扣除。 - 借書數量及期限
- 可借用中央圖書館書籍人士包括:
教師:可借用所有中央圖書館內的書籍,以十本書籍為限,十四天內歸還。
學生:可借用所有中央圖書館內的書籍,不包括館內的教師參考書,以六本書籍三本中文書及三本英文書為限,十四天內歸還。 - 使用借書証規則
- 同學不可代借他人借閱圖書。
- 憑証每張可借書六本,三本中文書及三本英文書為期兩週。
- 智能咭借書証如有遺失,應立即向班主任報失及申請補領。
- 同學須留意印在書後的還書日期,依期還書。
- 如書籍有損毀破爛,同學須立即通知管理員,以便修補。
- 同學須妥善保存所借出之書物,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。
- 還書時間於每日的小息,同學可將圖書放於圖書館入口處的還書車內。
- 借書時間於每週每班指定之閱讀時間或每日指定之小息。
- 所有書籍的借出必須使用智能咭借書証,並於流通處辦理借書手續。
- 凡書脊上註有「R」字的圖書,為參考書,僅限在館內閱覽,概不外借。
- 未經辦妥借用手續,而私自帶走圖書館任何物品的同學,將作偷竊行為處理。
- 考試前一週考試週及學期完結清點時,停上借閱圖書。